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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县法院网上追逃“老赖”见成效

来源:陇南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5-01-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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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赵浪)为了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决定,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开始后,陇南市礼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并及时作了安排部署,由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亲自抓。执行局对近年来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的案件进行排查,同时又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分别将长期以来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石柏选、雷安林、石亚钊、陈玉合4人移送公安机关。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此次专项行动,指定专人在情报中心对我院移送的被执行人实施网上布控。
 
在实施网上布控后,礼县法院得到被执行人雷安林于2015年1月14日被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中城派出所控制,立即派干警前往天水押解雷安林回礼县,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拘留期间,雷安林主动承认错误,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积极联系家属,配合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于次日,交清了2万多元的所有执行标的款。法院鉴于其态度诚恳,又履行了法律义务,遂提前解除了拘留。截至2015年1月14日,礼县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的4名被执行人雷安林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已履行了法律义务,石柏选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陕西省公安机关网上通缉也被抓捕。目前,另外2人还在进行“续控”。
 
雷安林健康权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多次耐心做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被执行人雷安林按三次分期付清执行标的款。其中,第一次付款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前。约定日期到期后,被执行人雷安林迟迟不履行法律义务,办案人员多次去其家中并打电话和托人寻找,而被执行人雷安林却将电话停机,下落不明。申请人多次寻找县法院追款,经研究将雷安林等四人移送公安机关实施网上布控。2015年1月14日,雷安林在天水市某旅馆住宿时被控制。
 
这次专项行动,再次体现了党领导法院工作的正确性,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凝聚了法检公三机关辛勤的汗水,为执行难打开了工作局面,同时传播了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必须履行的理念,震慑老赖,教育了其他被执行人,为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了法律政策依据,改善了当前的执行环境,值得推广和坚持使用。(陇南市礼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