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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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孙强)近日,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公安局对涉嫌非法猎捕、销售珍贵野生动物的李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4年11月3日,陇南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康县巡查时,发现女子李某携带的纸箱中装有4只野生动物红腹锦鸡,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侦查证实,4只锦鸡分别是康县豆坝乡村民李文某、李某某猎捕的,李某以20元、40元不等的价格予以收购。经讯问,3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