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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受到省法院表彰

来源:甘肃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12-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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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召开的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陇南市法院理川法庭、盐官法庭、洛峪法庭被表彰为“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安化法庭庭长胡海清、永宁法庭庭长邱浩、洮坪法庭庭长徐晓明被评为“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陇南人民法庭工作突出四个方面的亮点,一是立足于基层,突出便民服务。基层法庭有相当一部分矛盾纠纷处于萌发期,先到法庭来诉说苦衷、寻求解决途径,其中法律咨询占很大比例。在这个阶段,法庭抓住问题的主要症结,耐心细致讲解法律,提供法律服务;针对年迈弱势群体,及时和当地调解组织和司法行政机关沟通,拓宽司法救济途径,争取诉前调解;对于诉讼能力差而坚持打官司的,指导其如何诉讼,包括做起诉笔录,提供法律文书写作要点等方式,让其打得了官司,打得起官司。
 
二是依法办案,注重调解优先。基层法庭处理的案件法律关系相对简单,社会矛盾相对单一,其中以婚姻纠纷、赡养抚养等家庭矛盾以及邻里关系纠纷较多,此类案件要“双腿走路,齐管并下”:一方面严格按照诉讼流程管理规定审理,防止案件久拖不判,超审现象发生;另一方面,穷尽调解方案,动用一切社会资源,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及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因其多数是当地或村上有威望的干部,通过他们讲法析理来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最终以调解结案,节约了司法资源,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巡回审判,加大走访宣传。借用巡回办案的大好时机,针对性的宣传讲解涉及相邻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为了方便边远山区的群众告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庭在其辖区设立诉讼投诉点,即在当地乡政府所在地设置一个诉讼投诉箱,当事人可将诉讼状投入箱中,由乡政府的司法助理员随时查看并和法庭取得联系,经审查,当时就能审理时,就决定用简易程序就地审理,有效解决了边远山区群众告状难问题。
 
四是结合实际,建设特色法庭。针对陇南山区地广人稀、辖区法庭地理环境不同、人员素质不同等特点,辖区法庭根据自身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特色法庭建设。如武都区五个法庭在陇南市法院系统推行“无节假日法庭”, 随时随地,及时高效地为群众办事。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当事人不会走空趟。西河洛峪法庭完成了“五小法庭(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创建工程,不仅改善了基层法庭干警的执法办案条件,还为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提供了查阅法律书籍资料等便利,也为交通不便、路途遥远的案件当事人提供临时就餐,有力的践行了司法为民服务宗旨。
 
人民法庭是陇南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和重要组成部分,处于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和司法改革的最前沿,坚守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李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