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04-11
阅读次数:
本网讯(通讯员 陈觉)近日,陇南市公安局纪检书记石振军同志带领审计科科长严莹、审计科民警李斌三人工作组到礼县公安局,对办理案件的台帐、案卷及单位基本情况等有关资料进行了检查,对2016年经侦部门执法活动财物进行专项审计。局党委书记、局长卯辉,党委副书记、政委乔林,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根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谢海珍陪同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近年来经侦案件涉案财物登记情况、案件办理、取保候审保证金收取入户返还等环节进行了网上网下审查,充分肯定经侦大队等基层一线单位在办理经济案件过程当中能够严格按照办案流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石振军同志要求,一是要严格涉案财物制度落实。各办案部门坚持对涉案财物采取办案与保管相分离原则,严格落实涉案财物专人管理,涉案财物24小时移交保管制度。二是要强化涉案财物监督检查。在案件审核时,对涉案财物管理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整改。三是强化涉案财物法律法规教育培训。通过学习《涉案财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使民警充分掌握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内容,熟悉涉案财物管理关键环节流程操作,树立规范管理意识,提高涉案财物管理水平。
石振军同志强调,一是要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性。对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要高度负责,经得起时间考验,不能出任何差错。二是案件办理要网上网下同步进行。包括证据材料、法律文书、涉案财物及时收集办理,要有证据意识,形成证据链条,注重执法质量,保证案件能够起诉、能够判决。三是要从细节入手提高办案质量。办案人员要从案件中的时间、地点、人员、特征等方面严格办案,注重执法质量,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将每起案件办成铁案。四是要严格规范涉案财物的处置流程。对涉案财物要做严格做到及时、规范、准确处理。
通过此次审计调查,使礼县公安局充分认识到自己执法质量上存在短板与不足,全局民警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陇南市礼县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