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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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到基层,根据甘肃省检察院《关于开展全省市级院对下巡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陇南市检察院党组于8月14日开始,组成5个巡察组,对全市9个基层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为期两周的系统内巡察。
此次巡察工作将紧密联系基层检察院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综合情况,对督查对象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推动基层检察院党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和加强。同时,巡察组将会围绕发现的问题,采取会见地方党委领导、公布巡察组电话和信箱,受理反映被巡察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院内干警来信、来电和来访、听取被巡察基层检察院党组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抽查核实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报告有关事项情况等九类方式开展巡察。
陇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刚就开展好这次巡察工作,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一要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各县区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要认真研究市检察院巡察方案,领会精神,掌握要领,提高思想认识,摆好位置和心态。各县区检察院党组要向巡察组专题汇报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从严治党,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并要有数据,有材料,有会议记录,有文字照片,有档案材料。同时,要准备好巡察组所需查看的其他材料,按照要求移交市检察院巡察组,以备巡察组随时查阅和复制。
二要明确工作方式方法。巡察组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开展巡察。巡察组要将联系方式,包括住址和电话等公布,并与院内干警进行谈话交流,获取情况和问题线索。同时,要积极开展走访活动,通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的广泛深入接触,多渠道、多层面、多角度了解真实情况,听取建设性意见。在巡察期间,巡察组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巡察,不能干预和影响县区检察院的正常工作。
三要抓好后续整改。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要实事求是的向市检察院巡察领导小组汇报,市检察院巡察领导小组要将巡查情况和问题,认真研究梳理后向县区检察院反馈。县区检察院党组要针对反馈情况,做好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采取挂账销号的方式全面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巡察组要跟踪整改情况,积极开展“回头看”,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陇南市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