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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县多部门联动成功解决一起执行难案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11-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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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合社会伤痕  良法善治于行
 
--成县多部门联动成功解决一起执行难案
 
本网讯(通讯员 赵满奎)“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为破解这一瓶颈,陇南市成县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的重要平台,部门联动,合力攻坚,一大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执行难案件得到了解决。近日又多部门联动成功破解一刑事执行难案件,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公信力。
 
前有迷途 法网恢恢
 
据悉,牛某某,女,汉族,系陇南市成县陈院镇人,因参与贩卖、运输毒品且数额较大,经成县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牛某某先行逮捕、再宣判,先后向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送达了《逮捕决定书》。但因其丈夫李某某2013年因运输毒品被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目前正在天水服刑。夫妻二人育有两个未成年子女(长子现年14岁、长女现年5岁),均由牛某某独自抚养,故牛某某是生活不能自理的未成年子女唯一抚养人。为了执行该案件,成县法院和县公安局经多方调查、沟通做工作,其家人和亲属无一人愿担任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监护事宜,成县民政福利机构也不能长期寄养,致使该案一直无法执行逮捕,县公安机关只得对其实施监视控制。
 
群策群力 共商“难题”
 
针对这一问题,成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先后向县委政法委和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专题进行了汇报。为了保障该刑事案件司法程序依法执行到位,同时确保其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日常生活、教育、监护不缺位,在充分调研和多方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成县县委政法委和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再次组织法院、公安局、民政局、陈院镇镇村有关负责同志,专题就该案执行工作和两个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日常监护等工作召开会议,在听取民政和镇村干部等多方面的意见建议后,结合该案特殊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了一套切实符合“良法善治于行”的执行工作方案。
 
果断出击 依法宣判
 
为了确保抓捕顺利实施,成县公安机关根据前期得到的信息,安排民警迅速出击在县城一城郊村的出租屋内准备依法对牛某某执行逮捕。由于身为人母的特殊身份,和可能即将要面对的牢狱生活,更要与懵懵懂懂的女儿隔墙相望十多年,牛某某的情绪顿时爆发……好在出警民警果断处置,在抓捕过程未出现意外,之后立即被送往外县女子看守所羁押。
 
与此同时,成县民政局和镇村干部也随即展开工作,将一直由牛某某独自抚养的长女(长子在外地读书)经医院体检后送往县福利院暂于寄养,一边安排镇村干部前往天水与正在服刑的李某、到兰州与正在读书的长子以及到牛某某的羁押地分别听取他们关于子女抚养和监护问题的意见,帮助他们寻找两个子女的抚养监护人。
 
这个期间,成县法院的办案法官和法警也一刻没有停歇,在完善各项法定程序和制作完备法律文书后,前往羁押地看守所对牛某某的犯罪行为依法进行了宣判,判处牛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牛某某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容情于法 爱在身边
 
法律的执行不能掺杂一丝个人的感情,但缺陷伤痕却可以用大爱来维护。“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镇村干部的多方努力下,在征得李某某、牛某某和长子的同意,他们提出要让李某某的母亲来抚养。
 
然而,当镇村干部和民政部门的干部找到李某某的母亲时,其母亲却以年迈、身体不好、无经济来源等为由拒绝抚养两个子女。在多次上门做工作、亲情感化等耐心劝导下,李某某的母亲终于同意承担抚养监护义务,民政部门按政策规定随后为两个未成年子女落实了低保、生活救助等保障资金,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目前,五岁的长女已从县福利院接出送其奶奶抚养,在兰州读书的长子也知道了实情,同意由奶奶照顾自己,至此,一件久拖未执行到位的刑事案件得以结案。(陇南市成县县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