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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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11月28日至12月1日,甘肃省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专委赵宏斌深入陇南市开展案件质量核查工作。工作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案卷,听取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办案情况说明等方式,对陇南市11件必查案件、5件抽查案件进行了逐案评查。
评查结束后,省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在陇南市检察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反馈通报会。陇南市检察院案管办负责人、核查案件单位分管领导及案件承办人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检察院工作组对核查的16件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逐案通报。对核查当中出现的普遍问题及成因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并提出了意见建议。赵宏斌对全市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继续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陇南市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制度、有实效、有提升,案件质量得到很大提升,要继续在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创新方法,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工作质效。二是注重整改落实。针对评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杜绝已发现的类似问题又在实际办案中继续出现,达到“查出问题,纠正整改,杜绝再次发生”的目的,提升评查工作效果。三是加强法律文书公开工作。要强化工作措施,做到法律文书“应公开尽公开”,切实扭转工作落后局面。四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应用。将评查结果与业务考评、司法档案、检察官业绩评价相结合,切实推动评查结果的落实。
陇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卢学世参加反馈通报会,他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通报会议精神,针对工作当中的薄弱环节和普遍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整改落实,不断提高全市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水平。(陇南市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