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法院联动 强执“骨头”难案
省、市、县三级法院共同执结一起执行难案
本网讯(通讯员 吴谦 谢晓东)为了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近日,在甘肃省法院执行局监督员张佛海、陇南市中院执行局局长胡志英的指挥下,三级法院联动,对陇南市西和县姜席镇彭寺村彭某某申请彭孝某、周某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进行了强制执行。
经审理查明:原告彭某某与被告彭孝某、周某某系同宗亲房,两家房屋均为坐西向东、由南向北相毗邻。原告西房后檐水路历史上一直由南向北经被告家西房后檐流淌,2013年农历5月,被告以水路致使家中进水为由,在自家西房后南侧砌起东西长2米,高度为0.9米的石墙,阻塞了原告的排水,原告遂诉至法院。2013年9月25日,西和县法院对该案做出判决,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砌在其西房南侧石墙拆除,排除对原告后檐排水的妨害。被告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2013年12月18日,该案依法进入执行程序,西和法院向被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时,两被告态度蛮横拒绝签收,法院依法留置送达。执行中考虑到原被告系亲房关系,和解执行将有利于双方邻里关系的和谐,执行人员先后十余次协调村委会对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情绪激动拒不配合,彭孝某认为自己年逾七十以死要挟法院。因汛期即将来临,为了有力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及财产安全,法院随决定予以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工作开始后,省、市法院领导对参加执行的20余名干警进行了动员部署。执行现场,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及旁观的村民表明身份和工作意图,宣布了执行纪律,划定了执行警戒区。开始拆除石墙时,被执行人周某某闯入执行现场,哭骂闹事与彭孝某一起阻止法院的执行。省、市法院领导及时向两被执行人做思想疏导工作,向其解释法律规定和执行情况,并告知他们如果继续阻止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进行拘留。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周某某仍不离开现场,并指责和辱骂执行人员,扬言要以死相拼。考虑到执行人员及围观群众安全,执行干警当机立断对被周某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将其控制,并带离执行现场,使该案得以顺利执行。
该案的执结,充分发挥了三级法院执行联动机制作用,有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陇南市西和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