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吴谦 谢晓东)11月18日至20日,陇南市西和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某银、刘某宝、刚某、田某等18名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赌博、盗窃罪等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指派5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13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由于本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为确保庭审工作顺利进行,西和现法院积极向陇南市中院、县委进行汇报,组织召开了庭审预备会,研讨制定了详细的工作预案。从人员安排、车辆调配、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方面都做了精心组织和周密部署。协调县公安局40名民警、武警支队30名武警,以及该县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全体干警共100余人,负责整个庭审活动的维稳安保工作。
本次庭审工作共历时3天,由于部署得当、措施得力,分工明确,各尽其责,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顺利地完成了庭审,查明了案件事实。本案将择期宣判。(陇南市西和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