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日报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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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司法公正和谐曲
陇南市人民陪审员工作纪实
在陇南,始终有一批人的身影活跃在大山深处,村落之间,他们不断化解着基层矛盾,无论走在哪里,带去的都是司法公正的正能量,他们就是人民陪审员。
礼县盐官镇的虎炳斑就是其中一位,多年来,他就像一个“事儿爸”,走东家跑西家,为鸡毛蒜皮的事操碎了心,多起邻里纠纷案件在他那里得到圆满解决。每在纠纷现场,虎炳斑都要向围观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强调要邻里和睦、搞好和谐新农村建设。
近年来,陇南法院将人民陪审员纳入整体队伍建设,有效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服务群众、监督司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拓宽了司法民主渠道,促进了司法公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构建陇南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重科学管理 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
全市法院从制度层面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表彰、经费补助、陪审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制定了《人民陪审员选任、使用、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工作考核规定》、《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随机抽取办法》等制度。武都区法院将人民陪审员相关制度汇编成册,将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经典案例汇编为《身边的法律》。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在日常管理中有章可循。建立了陪审员信息档案,由专人负责按时统计、公布,以此作为年终表彰奖励和是否决定继续提请任命的重要依据。
部分基层法院对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康县法院采取随机摇号确定人民陪审员的方法,防止出现“陪审专业户”现象。不断加大陪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尽最大能力提升陪审员的陪审能力。
自201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组织集中陪审员培训5期,基层法院自主组织培训71期,其中举行行政、刑事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共计68次。
重职能延伸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优势
陪审员来自社会各个层面各个领域,他们熟悉社情民意、了解民俗乡风等,对邻里纠纷、婚姻家庭、医患纠纷等参与调解、审理,起到了确保和谐结案、案结事了的作用。
在武都坪垭乡两户藏族居民的纠纷中,人民陪审员兰文化在办案中担任藏语翻译,用藏语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对当事人进行了长达三天的劝解,最终成功调解,并亲自监督案件的执行,至此多年矛盾彻底化解,有效地提高了司法效率。
陪审员不仅是案件的审判员、调解员,而且还是公正廉洁司法的监督员、政策法律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调查员、矛盾纠纷的疏导员、执行工作的信息员,对法院审判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支持和补充作用。
武都区的袁兴林在担任人民陪审员后,业余时间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在所在辖区积极宣传法院的司法工作,在法院办案车辆繁忙时,使用自己的车辆与办案人员送达传票、参与现场调查,这个过程中,运用法律知识既促进审理调解工作,又在法官的办案流程中起到了监督作用。
重履职保障 提高人民陪审员工作热情
在加大陪审员经费保障工作的同时,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大考核宣传力度,通过对陪审员工作进行全面量化考核,评先进选优秀,树立学习榜样,并号召其他陪审员向先进学习、奋发赶超,提高人民陪审员的荣誉感,激发了人民陪审员投身工作、履行职能的热情。
文县法院陪审员杨明春,经常与基层法庭年轻的法官谈心交流,鼓励他们多在基层锻炼,发扬吃苦耐劳精神,并告诫年轻的人民陪审员要多了解民情风俗,多了解基层生活,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330名,分别来自党政部门、教育系统、医疗卫生系统、企业等行业。2011年以来,陪审员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职,参审案件数量逐年增多,共陪审案件7359件,其中陪审刑事案件1927件,民事案件5249件,其他案件219件。
如今,陪审员全程参与相关司法程序,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长效机制在陇南已经形成,人民陪审员的努力和付出,正在奏响着司法公正的和谐之曲。(杨小艾 李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