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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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吴谦 谢晓东)12月22日,陇南市西和县法院依法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张某、何健某等2名被告人进行宣判。两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和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0元与1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11月份,张某与何健某通过做网络博客时在山东省聊城市见面后相识。期间,何健某在张某处注册了一单香港金必来自由福利理财项目。2015年4月至9月之间,利用电脑网络何健某不断向张某咨询学习香港金必来自由福利系统理财项目赚钱方式,并在西和县区域内由何健某组织开展香港金必来自由福利系统理财项目工作,通过同学、亲朋、亲戚等关系相互宣传该理财项目的赚钱方式,并租赁三处地点作为宣传香港金必来自由福利系统理财项目的工作室。同时、张某还通过QQ群、微信等指导帮助何健某理解掌握如何宣传投资该理财项目并赚钱获利。在张某与何建某的不断推广下,层级达到三级以上,各层所发展人员累计达30人以上。当参与人员发展到高峰时,香港金必来自由福利系统理财项目网站发生了关闭,导致参与人员所投的153600多元人民币无法变现,从而给多名参与人员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其中张某骗得112100元,何健某非法牟利13520元。审理中二被告人的犯罪所得均已主动退缴。
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人目无国法,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故意虚构和夸大香港GBL自由复利系统理财项目及盈利前景,利用逐层发展人员拉人头的方式,报单赚取层级奖和兑换报单购买的虚拟币赚取返利,骗取参与人员财物共计153600元。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陇南市西和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