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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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外办案 温情洒高原
两当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网讯 11月2日的青海格尔木,寒意渐浓。陇南市两当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旭东带领办案干警,经过2天多的长途奔波,已经早早地来到格尔木的超越选矿厂,依法进行财产保全。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咸阳某工贸有限公司未按约定供货,甘肃某贸易有限公司将其诉至两当法院,并申请保全被告在格尔木的财产。为减轻当事人负担,两当法院本着让办案干警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的原则,安排办案干警在千里之外进行财产保全,并进行案件调解。
办案干警克服了高原反应带来的身体不适,依法查封了被告财产。与此同时,结合法律规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案件调解。办案法官融情于法,融情于理,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向双方当事人作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在办案法官的温情感召下,被告认识到自己未按约定供货也未退还货款行为的错误;原告对被告因环境保护而停工的困境表示理解,同意宽限还款期限;被告承诺在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案件成功调解。
主办法官杨琼说,本案通过调解,大大缩短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时间,节约了诉讼成本,高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虽然格尔木之行十分辛苦,但是看到双方当事人能互相体谅,达成和解协议,案件顺利办结,自己内心十分喜悦。(陇南市两当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