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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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彻底执结积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月31日上午,陇南市西和县法院执行小组强制执行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
西和县法院依法审理的原告刘某诉被告李某、吴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李某、吴某停止对原告房屋的侵占行为。但二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被告又向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裁定生效后,二被告仍不腾房,刘某遂向西和县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西和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多次进行现场查看,与被执行人沟通、劝导,但被执行人依然拒不履行。执行局针对该情况,准备强制执行,并向被执行人说明再拒不配合执行,西和县法院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被执行人迫于各种压力,主动腾房,并当场向申请人移交房屋,案件的圆满执结,充分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次执行表明了人民法院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信心和决心,彰显了法律权威,也为西和县法院执行此类案件积累了经验。(陇南市西和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