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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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周兰)近日,陇南市成县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司法权威。
原告成县城关镇支旗村某社因被告张某、张某某侵占集体土地,经多次多渠道调解均无法达成协议,将张某、张某某诉至成县法院,2015年9月一审判决由被告张某、张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将其围圈堆放的砖块移除,恢复土地原状。判决生效后,二被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6月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张某某与其家属拒绝履行义务。2018年9月,成县城关镇支旗村某社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张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多次与二被执行人沟通并对其做思想工作,要求其主动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2018年11月27日,成县法院向被执行人张某、张某某发出了强制执行公告。
由于该案影响较大,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向院党组进行汇报,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讨论制定了强制执行预案,并抽调执行局、法警大队、司法宣传组等干警组成执行小组。2018年11月29日上午,执行人员到达执行现场后,一面布置执行现场警戒线,一面对情绪激动的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进行疏导、教育。当执行法官发出执行指令后,执行人员指挥申请人及聘请的施工人员进入执行现场进行移除恢复。五个小时后,依法将被执行人张某、张某某违法侵占成县城关镇支旗村某社的集体土地移除恢复完毕,并将使用权交还给申请人成县城关镇支旗村某社,强制移除恢复工作圆满完成。(陇南市成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