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政法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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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5月9日上午, 陇南市西和县第二中学学生自发组织来到西和县法院第三审判庭,旁听被告人郑某伟诈骗(电信诈骗)一案的审理,零距离了解审判流程,接受法治熏陶。
简要案情:2016年6月,被告人郑某伟冒用唐某威丢失的身份证分别在江西和上海办理一张银行卡和一台POS机,并冒用张某娟、陈某、江某分别办理三张银行卡。2018年3月,郑某伟将微信定位在甘肃省西和县附件,受害人西和籍王某生通过附近人搜索与郑某伟互加为好友,郑某伟自称是西和县政府招商办服装厂的老板,二人聊熟后,郑某伟谎称有一笔慈善款要给王某生,要王某生先行交付1万元所得税,王某生同意后将所得税打到郑某用手机魔音冒充的公司财务主任陈某梅指定的账户名为张某娟的银行账户上,后郑某伟将该笔款项通过POS机转至陈某账户上提现。
2018年重庆籍小伙张某网上认识了一名自称“杨露”的女性, 对方已谈对象为由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后,先后以结婚彩礼、过户房产等名义多次骗取张某人民币7300元,“杨露”又通过POS机将该笔款项转至陈某、江某账户后提现。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郑某伟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充分举证质证基础上,充分发表了指控辩论意见,被告人郑某伟对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认罪悔罪。庭审结束,案件将择期宣判。
在庭审现场,学生们感受到了庄严的庭审气氛和法律的威严。庭审结束后,县法院扫黑办主任、刑庭庭长黄海林结合电信诈骗相关法律知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对学生进行了法治宣讲,告知典型网络诈骗和黑恶势力犯罪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积极宣讲开展预防诈骗和铲除黑恶势力重要性,增强学生远离黑恶、预防犯罪、遵纪守法的意识。通过旁听,零距离感受庭审、聆听法治宣传,学生们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和庄严,纷纷表示今后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法官说法】赌博不仅危害个人、家庭,也危害到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赌博亦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本案的开庭审理不仅让这些涉赌人员无处遁形,接受法律的严惩,也对社会上一些参与赌博的不法分子敲响了警钟:法律无机可乘,无空可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陇南市西和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