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新视野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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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陇南市康县检察院按照全省精准扶贫的总体部署,积极组织精准扶贫3个工作组,深入寺台乡罗湾村、甘林村,太石乡寺沟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着力构建双联乡镇治穷治富发展规划。
工作组一行在乡镇驻村干部、村主任等人的陪同下,按照精准扶贫的五项要求,即:一是对象精准,充分了解帮扶对象家庭结构,人员构成,文化水平,住房性质;二是内容精准,充分了解对象家庭收入,农耕用地,参保医保;三是目标精准,充分了解帮扶对象项目状况,发展意愿,近期计划;四是措施精准,在了解对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座谈研究帮扶措施,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五是考评精准,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中,要依据进村开展工作情况,帮扶产业项目发展情况,完成情况,农户收入增长情况进行最化考核。
通过以上五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组全面摸清了帮扶太石乡寺沟村41户和寺台乡罗湾村33户贫困对象基础情况与发展意愿,并在乡村工作人员的参与下,与困难群众积极研讨,客观科学分析当前困难原因,准确判断,精准制定脱贫之策,切实为帮扶对象找准了致富突破口和着力点,为下一步全面开展扶贫帮扶工作开启了良好的基础。
现康县检察院工作组正在积极汇总情况,计划为有发展意思的贫困户尽快落实帮扶措施,实现早日脱贫致富。(刘俊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