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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县检察院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参观烈士纪念馆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5-0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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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靳娟)为了让未成年人以革命英烈们英雄事迹为镜,照镜子,正衣冠,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锁定正确的人生方向,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近日,陇南市文县检察院携手县公安局组织五名涉罪未成年人到文县程海寰革命烈士纪念馆参观,开展了一场以“革命烈士英雄事迹” 为学习内容的红色革命传统教育。
 
活动中,纪念馆工作人员通过馆内的图文展板、文物史料、圆雕、浮雕、场景模型等形式,详细的向未成年人讲解了革命烈士程海寰甘于奉献、为国捐躯的英勇事迹。程海寰(1908-1949)原名程步瀛,甘肃文县城关镇人,中共地下党员。日本帝国主义铁蹄踏进中华大地后,他英勇赴国难,到处宣传发动民众抗日救国,1936年响应张学良、杨虎城联合抗日号召,在平凉策动“反蒋起义”,冒险营救被捕的地下党员;面对中华民族的内忧外患,1943年组织参加甘南农民起义;1948年9月为迎接人民解放军解放大西北,组织成立“西策会”,积极策动国民党地方武装起义,1949年3月因“西策会”凤翔会议泄密被国民党抓捕,受尽酷刑,宁死不屈,同年5月17在西安玉祥门外被国民党杀害,年仅41岁,为民族解放事业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整个参馆过程庄严肃静,未成年人都为程海寰烈士争取革命胜利,反对压迫,争取解放的远大理想和舍生忘死、百折不挠的革命精神深深触动。
 
参馆结束后,文县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对未成年人提出几点要求,希望未成年人通过这次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能将伸进泥潭的一只脚用力拉回来,奋力健康奔跑;通过认识历史、牢记历史、感悟历史,学会感恩父母,感恩社会,回报祖国;通过缅怀烈士,要继承和发扬他们的光荣革命传统,要珍惜革命烈士用鲜血换来的美好生活,净化心灵,树立高尚的理想信念,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孩子、好公民。公安局教导员告诫未成年人再不能做违法犯罪的事,要学习程海寰等烈士夸父追日的精神,面朝太阳,阳光生活。涉罪未成年人也纷纷表示,这堂生动的教育课,必将为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以后要改头换面、重新做人,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的青年。(陇南市文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