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7-27
阅读次数:
本网讯(通讯员 肖尧)7月22日,陇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在礼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礼县检察院积极组织公诉业务骨干进行观摩,学习上级检察院的先进经验。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精神饱满、语言流畅、节奏适当,举证质证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切中要害。针对被告人罗某以其醉酒失去意识为由拒不认罪的情况,公诉人进行了有理有节的证据分析和答辩。最终,面对公诉人无可辩驳的指控,被告人低头认罪。庭审结束后,市县两级检察院干警又进行了业务交流。
结合观摩感受,礼县检察院公诉干警进行了对照检查,发现了自身在出庭公诉技巧和经验方面存在的不足,为下一步改进提高业务技能明确了方向。他们表示:观摩学习上级检察院的出庭公诉活动很有必要,有益于拓展思维,有助于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今后工作中,他们将继续增强与上级检察院的联系,主动邀请上级检察院进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职业素养,规范司法行为,积极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诉讼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基层检察院公诉工作的健康发展。(陇南市礼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