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9-11
阅读次数:
9月7日,记者获悉,陇南成县检察院侦监部门成功办理了一起危害校园安全的寻衅滋事案件,并对成县公安局未立案的龚某寻衅滋事一案依法监督立案,目前犯罪嫌疑人龚某已被逮捕归案。
从2015年5月开始,年仅18岁的龚某经常流窜于一些学校周围,并多次无故殴打未成年的在校学生,强迫学生给其买烟,调戏骚扰校外住宿女生。其行为严重地侵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扰乱了校园周围的社会秩序,在全校的学生中形成了恐慌心理。被害人报案后,成县公安局拟对龚某做治安处罚。
成县检察院审理后认为,龚某殴打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触犯相关法律,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公安机关应立案侦查。在成县检察院的监督下,成县公安局及时立案,依法侦查,报请审查批捕,成县检察院遂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2015年8月31日,成县公安局将龚某抓捕归案,现案件正在审理当中。(都一鸣 通讯员赵永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