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新视野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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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陇南市康县美丽乡村建设中,康县检察院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以保障美丽乡村建设为重任,以“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为平台,以延伸检察监督触角为措施,不断探索与创新服务方式,构建防腐屏障,保障和促进全县美丽乡村顺利建设。
完善制度 建立制度防线
为了进一步服务好三农发展,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保障全县惠农政策惠农项目在阳光下运行,该院积极行动,抽调专人深入乡村,走访督查,了解惠农政策和惠农项目落实情况,督促和帮助各乡村完善了惠农项目和惠农资金监管制度,强化了制度管控。
一是明确乡村财务监管责任制。该县检察院结合全县21个乡镇350个行政村财务管理现状,确定了重点抓乡镇,具体抓村社的工作思路,要求各乡镇明确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是主体责任,书记是领导责任、是监督责任,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抓好财务收支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管理,确保各项惠农项目和惠农资金管理规范,发放规范,使用规范。
二是强化惠农资金发放公示制。该县检察院严格要求各乡镇在惠农资金发放前,要进行发放公示,要建立公示台账,要详细记录公示内容,公示日期,公示地点和公示期限。全面做到乡一级公示到村,村一级公示到户,确保惠农项目和惠农资金公示全面、客观、真实。
三是规范惠农项目用途制。为了防止惠农项目和惠农资金挪用走样,拆分变通,改变用途事情发生,该县检察院对乡镇领导班子和财务人员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用途规范使用项目和资金,确保每一个惠农项目落到实处。对蓄意改变用途,造成项目和资金重大损失的,要严格按照“两个责任”办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严厉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强化宣传 构建监督防线
为了让群众了解惠农项目和惠农资金管理办法,发放标准,使用范围,该县检察院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式的宣传,构建了上下联动,内外互助新型监督格局。
一是强化检察微平台宣传监督。该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微信和微博平台,转发惠农政策和涉农法律知识,要求各乡镇负责人,乡村级“保民生、促三农”检察联络员添加关注康县检察订阅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增强惠农政策和法律知识,提高监督水平。
二是强化广大群众的自我监督。该县检察院在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工作中坚持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了解民意,掌握民情,与农户深入开展座谈交流,全面讲述“保民生、促三农”专项工作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专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了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
三是强化纪检检察监督。该县检察院为抓好惠农项目和资金落实,抓好职务犯罪预防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李书记的安排下,与县纪委联合在全县各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开展执纪暨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检查,督查出相关单位落实有关制度方面不规范的突出问题8大类,限期要求进行了整改,取得了良好的预防效果。
四是建立与上级项目部门的联合督查机制。该县检察院在发挥自身监督职能的同时,与16个惠农项目单位建立联合检查工作制度,定期对各乡镇惠农项目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确保惠农项目和资金规范运行。
严厉查办 构建法律防线
2015年来,该县检察院依托“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工作平台,主动出击,积极作为,严厉查办各类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构筑职务犯罪法律防线。严厉打击发生在灾后重建、征地拆迁领域中侵害国家利益的贪污腐败案件2件2人,教育了广大村社干部严于用权,严于律已,严于修身;严厉打击发生在退耕还林领域中侵害群众个人利益的贪污腐败案件11案18人,有力地惩治了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柱虫;严厉查办发生在土地管理领域中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3件7人,促进了公共权力规范运行。截止日前,共受理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3件,立案查办12件20人,开展警示约谈5次,有力地筑牢了惩治贪污腐败的法律底线,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刘俊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