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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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组建的“婚骗”团伙,以“介绍对象”为名,先后向甘肃陇南山区两名未婚男子索要“见面礼”、“采门礼”等共计四万余元,分赃后各自逃匿。陇南市徽县检察院3月14日对外披露,涉嫌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夏某某、沈某某已于近日被该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徽县某乡男子邓某,家住偏远山区,条件较差,故还单身。2014年10月初,与他同村王某某帮其联系到陕西省汉中市安康男子沈某某“帮忙”。不料,沈某某却与汉中市西乡男子刘某某合谋劝说当地女子“万佳红”假扮“婚托”,邀请村民万某某夫妇冒充“万佳红”的爷爷奶奶,并花钱伪造了“万佳红”的身份证和户口单页夹在万某某夫妇的真户口本里。一切安排妥当后,沈某某电话约王某某带邓某等人来汉中见面“相亲”。
在事先安排的“万佳红”爷爷奶奶家,刘某某与沈某某把“万佳红”介绍给邓某。期间,刘某某还故意拿出万某某夫妇的户口本给邓某查看,邓某被“万佳红”娇好的容貌和热情所吸引,并未细看只是随意的扫了一眼,便信以为真。
当天下午,邓某遂在汉中市一家餐馆盛情款待了“万佳红”、刘某某、沈某某等人,席间商定近期“采门”,并给“万佳红”见面礼二千元。
不久后,刘某某、“万佳红”、沈某某三人来到徽县邓某家中,喜出望外的邓某自然又一番盛情款待。席间,刘某某暗示“万佳红”索要彩礼二万元,不明真相、但急于成婚的邓某,又将自己多年打工攒下的二万元交给了“万佳红”,收钱后“万佳红”答应和邓某成婚,但要回汉中和“爷爷奶奶”再商量,憨厚的邓某欣然同意。次日,刘某某、沈某某、“万佳红”返回汉中后将骗来的钱分赃。
2014年10月14日,与邓某邻乡35岁的男子赵某,听说邓某在汉中找对象的消息后,也求王某某委托刘某某帮他介绍对象。刘某某便故伎重演,这次他联系了汉中某县村民夏某某,后两人合谋华言巧语说动了女子“张秀珍”当“婚托”。
为了不露“马脚”,刘某某又叫“万佳红”陪同帮助赵某来汉中相亲的邓某在当地游玩,期间“万佳红”又以买“苹果”手机为名向邓某索要三千余元。10月18日,刘某某、夏某某、“张秀珍”三人到徽县赵某家,酒足饭饱之后又以“见面礼、采门礼”名义骗取赵某二万余元。他们回到汉中分赃后各自逃匿。
自刘某某等人离开徽县后,邓、赵还隔三差五同各自的“对象”通电话联系,后来通话的次数便越来越少,直至11月上旬电话就再也打不通了。心急如焚感觉上当的邓、赵二人便同去汉中寻找刘某某等人,但二人曾经相亲的“家”已是“铁猴”看门,两人最终无果而回。
万般无奈之下,2014年12月29日他们向徽县警方报案。经初查,警方于2015年1月23日立案侦查,经一年多艰苦和缜密的侦查,在陕南警方的大力配合下,2015年10月、2016年1月先后将刘某某、夏某某、沈某某抓获,经审讯,他们对合伙以“介绍对象”为名诈骗钱财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徽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刘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介绍对象”为手段,合伙诈骗受害人四万余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涉嫌构成诈骗罪,遂对刘某某、夏某某、沈某某依法作出批捕。(徐和铭 温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