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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口供?证据充分判你没商量!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6-04-2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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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王某系陇南市礼县某乡村民,长期随身携带砍刀、匕首等凶器,在本村内无事生非、逞强耍横、随意殴打村民,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称霸一方,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15年4月某日,王某无事生非,殴打同村村民杨某及家人,致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后被礼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在对该案的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通过审查案件材料、询问被害人、走访证人等工作,了解到王某在当地还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故意伤害、破坏生产经营等多起犯罪。但慑于王某的凶狠霸道,被王某伤害、敲诈勒索、无故殴打的部分群众担心控告或举报会遭到王某的报复,有的无奈远走他乡外出谋生,有的忍气吞声黯然神伤,有的甚至被伤害后不敢去医院治疗而长期卧病在床,更不敢提起民事赔偿。遂对该案提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后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但是因王某长期以来的强悍蛮横,相关证人、当事人均不敢、不愿作证,在讯问中,王某拒不交代自己的罪行,致使取证工作举步维艰。
 
经过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艰苦的内查外调,最终取得了王某另涉嫌数起寻衅滋事、三起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的扎实证据。礼县检察院在被告人零口供的情况下,果断以王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向礼县法院提起公诉,礼县法院对王某以上述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000元。该案宣判后,当地百姓奔走相告,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检察官说法:多行不义必自毙,王某鱼肉乡里,欺压百姓,在当地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触犯法律,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是在该案的办理中检察官发现,部分群众对王某的违法犯罪行为抱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不闻不问的态度,或者自己的权益被损害时不敢向相关部门反映、控告,忍气吞声,甚至远走他乡躲避,这一做法很大程度上放任和助长了王某的嚣张气焰。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对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说不,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充分相信司法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及合法权益的决心和能力。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虽然王某百般狡赖,拒不交代自己的罪行,但是侦查人员、公诉人、审判人员以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抽丝剥茧,排除干扰,最终让王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维护了一方平安。
 
为司法者的责任和担当点赞!(陇南市礼县检察院公诉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