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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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切实加强司法警察办案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办案安全无小事”的思想,陇南市礼县检察院法警大队通过集体学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从思想深处筑牢办案安全防线,不断增强办案安全第一意识、主动防范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和规范执法意识等四种意识,坚决杜绝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组织全体司法警察定期认真学习上级检察院和本院有关办案安全的文件和制度规定,吃透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制度,使法律规定和制度要求变成全体法警的自觉行动,使每名法警自觉做到居安思危,切实转变“重办案轻安全”的观念,牢固树立“程序优先,安全第一”的执法思想。
二是抓警示提高防范意识。及时通报检察机关发生的办案安全事故,使全体司法警察充分认识到加强办案安全防范的重要性,认识到办案事故带来的沉痛教训和严重危害,深刻剖析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原因,并对照检查、堵漏拾遗,做到每名司法警察对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入脑入心,警钟长鸣,对安全防范要常讲常提,坚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着手,主动防范,做到防微杜渐,使安全防范意识贯穿到办案的每个环节。
三是抓落实提高责任意识。不断完善办案安全责任制,实行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案件主办人员在个案中负全责的制度。层层签订安全防范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每个办案环节,明确各个环节的主体责任人, 靠实办案安全责任。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避免出现相互依赖、推诿扯皮的现象,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是重程序提高规范意识。认真学习程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制度规定,教育引导法警在履职中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念,只有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才能纠正违法,把规范执法意识贯穿到法警履职的每个环节,以程序规范促进实体规范,以规范执法保障办案安全。(陇南市礼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