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08-29
阅读次数:
本网讯(通讯员 王礼鹏)为进一步体现非监禁刑罚的严肃性,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性,8月23日,陇南市徽县检察院派驻江洛检察室主任苏东琴及两名干警,参加了江洛司法所两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宣告,对司法所执法情况进行监督。
此次宣告的两名社区服刑人员,因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徽县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入矫宣告工作人员首先介绍了参加此次宣告的单位和人员,其次核对了社区服刑人员身份,之后由司法所长对相关法律文书进行宣告,对矫正期限、应遵守的规定、依法享有的权利等有关事项进行告知,最后发放了执行矫正宣告书。
宣告结束后,监督组认为江洛司法所执法规范,宣告工作程序合法,体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通过此次执法监督,提升了江洛司法所工作人员严格执法意识,促进了江洛镇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规范。(陇南市徽县江洛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