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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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王炜)8月29日,陇南市西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马某某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武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西和县首例资源环境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定西市县两级院、甘南州检察院等单位共40余人观摩了庭审,同时庭审全程在网上直播。
案情简介
2015年7月,被告人张某某、马某某未经许可,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西和县石堡乡深沟村花茬沟非法开采金矿,导致山体大面积被采挖、矿产资源遭到严重破坏。西和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某某、马某某无证采矿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法律、破坏了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侵害了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西和县人民检察院就该案向武都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人赔偿其非法采矿的行为对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的损失人民币260100.00元;责令回填非法采挖破坏的山地,恢复治理费用人民币390000.00元。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通过严密的证据链条,充分地举证、质证,证明二被告人非法采矿的犯罪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本案将择期宣判。
通过本案的审理,警示包括被告在内的相关个人及企业,应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增强法制意识与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在法制的轨道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与资源的保护,共同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让子孙后代永享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山青水绿的生态空间,共同维护美丽新家园。(西和县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