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检察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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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下午,陇南市检察院检察长魏刚依法列席了陇南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就自己承办的一起故意杀人案发表意见。该案被告人因怀疑妻子与王某有婚外情,便生报复王某之欲,2019年2月3日中午,被告人在县城街道上发现一男子身形体貌像王某,随机左手抓住该男子,右手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在其胸部猛戳一刀,因用力过猛,刀把断裂,刀刃未拔出。被告人发现该男子并不是王某,便迅速逃离现场。被害人被他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一周后,被告人投案自首。
法律适用和定性是本案的疑难问题,魏刚在听取承办法官汇报和合议庭意见后,从作案动机、主观恶性、犯罪情节、严重后果及社会危害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阐述了本案的法律适用和定性问题,充分发表了公诉机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