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宕昌县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来源:宕昌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0-07-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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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落实张军检察长提出的“在检察系统全面推进公开听证”,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以公开促公正,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7月10日,陇南市宕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案件公开听证会,对张某某故意伤害案作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听证。会议由该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彦林主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侦查人员等人参加,对案件的合法性、公正性进行监督。


  会议上,主持人介绍了听证员,承办人告知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并问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对以上听证人员是否申请回避。承办人就该案事实认定、证据及法律依据作了详细的介绍,并对案件作不起诉的理由进行了阐明。犯罪嫌疑人对其所犯之罪追悔莫及,认罪态度诚恳,并积极赔偿受害人医药费取得受害人谅解,请求宽大处理。
 
听完案件汇报后,听证员就案件发表了各自意见。经评议后,大家一致认为,首先,张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真诚悔过,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其次该案中被害人也有一定过错;且犯罪嫌疑积极赔偿被害人医药费,认罪态度诚恳;被害人也已表示不追究犯罪嫌疑人任何法律责任。因此综合全案考虑,为了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意检察机关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本次听证会的举行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检察工作公开透明、对增强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