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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未必都要法官化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8-0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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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未必都要法官化
 
作者 张振华
 
法官要精英化,但是法院的精英未必都要法官化,每一个人,都应当根据自身的情况,理性做出选择,人民法院的每一个岗位都需要人才。
 
司法改革的试点工作在稳步推进,各个试点法院的员额制改革正在逐步完成,中央在不同时间和场合一再重申关于扎实推进员额制改革的立场,关于对员额制改革的一些质疑并没有阻挡改革的步伐,尚未开始实施的法院也已开始了紧锣密鼓的准备工作。
 
凡是改革,必然涉及利益调整,受员额制改革影响最大的群体,莫过于之前不从事审判业务的法官们,就是从事综合、党务、调研工作,但一直保留法官职级的法官们。员额制改革浪潮之下,他们必须做出选择,要么继续留在非审判部门,放弃法官职称,要么走向审判岗位,开始办案,争取入额。因为中央的改革意图很明显,一是还原法官的本来定义,即是法官就要办案;二是缩减法官数量,实现法官精英化,不再设置名义法官。
 
回顾以往,审判岗位和非审判岗位之间的流动很频繁,甚至非审判岗位因为接触领导层比较多,在日后的个人发展中更占优势,因而某种程度上更具有吸引力,如今的改革是要切断这种流动的可能性,谁又能保持波澜不惊?怎么样的选择才是理性的选择?这对任何一个当局者来说,都是这个时代抛出的世纪难题。
 
有的年轻人虽然是怀揣着法官梦进入法院的,但进入法院之后并不曾参与办案,一直在综合部门工作,几年的历练之后,已经成长为所在部门的业务骨干,比如有人精于司法调研,有人专注于法院文化建设,有人长期从事法官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也已称得上是精英,并且这些工作对于整个法院的正常运转,对于推动司法事业向前发展都是必不可少的。
 
此时若因为遭遇改革浪潮,贸然放弃多年的岗位经验与职业技能,直奔法官员额而去,是否是一个理性的选择呢?未必。这个时候最应该冷静地想一想,自己是否热爱当前的工作岗位,是否充分认识到了它的价值,坚持下去是否可以有所作为;其次要想一想,岁月流转之后,坐堂问案还是不是自己的职业追求,现在再去从事这份工作究竟是兴奋还是不安,自己是否非要做法官不可?
 
很多人会想到薪资待遇问题,也就是改革方案中明示或暗示的给予法官职业尊荣的期待,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这个问题仍然需要分析之后再做结论。改革的目的是让法官的薪资与岗位、责任相匹配,要谋求此种待遇,应当先斟酌一下自己是否愿意并有能力担此重任。强调提升法官的职业尊荣的另一个目的,是解决法官长期以来的升职瓶颈问题,使得法官在没有仕途前景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安心办案。而对于综合部门的人员而言,毋庸多言的一个现实就是,综合部门无论是在升职的空间,还是到其他党政机关交流的机会都远远高于审判岗位的法官。如果你本身就立志致力于司法政务工作,贸然前去“抢滩登陆”显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