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两级院检察办案工作高质效发展,进一步加强检察业务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办案水平,确保办案质量,7月24日、25日,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按照省院《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全市两级院刑事重点评查案件及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已办结并评查的150件案件开展了随机抽查复评。
评查工作开始前,市检察院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副检察长卢学世担任组长、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小林任副组长,三级高级检察官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从全市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了四个评查组,同时邀请了两名人民监督员参与实地复核评查工作,高质量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本次评查要求评查人员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释法说理等方面全面评价案件办理质效,比如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保障、诉讼时效、从严或者从宽情节的认定等,发现问题、给出定论、评定等次,帮助办案人员降低风险提高案件质量。采取线上办案系统评查与实地阅卷相结合的方式同步开展,实行一案一表,由评查人员逐案确定等次并填写《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复评表》。严把优质案件质量关,严格按照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原则确定优质案件,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对评查确定的瑕疵案件以及不合格案件,要求必须由两名评查人员评查,并听取案件承办人或征求所在院的意见。对案件承办人对评查结果提出异议的,由评查小组讨论后确定。
为确保评查见真章,监督见实效,一是要求评查人员严格依照最高检和省院评查工作规定,对被评案件全面“体检”,着重发现实体性和重大程序问题,确保评查的准确性和严肃性;二是评查结果及时反馈讲评。评定的案件质量等次情况待汇报院党组或提交检委会讨论后,即时反馈被评查单位,听取意见,确保评查问题即查即改;三是按组汇总形成评查报告按要求上报,对优质案件推荐省院并联系政研部门择优选登为“典型案例”,对不合格案件及时移送检务督察部门按照规定处置,同时把评查结果反馈两级院政治部,作为检察官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求被评查单位对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杜绝再犯。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方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对所办案件进行评查,是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重要举措。案件质量始终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生命线,要把好案件质量关,坚持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住历史和人民的推敲与考验。下一步陇南市院将通过此次案件评查复评,力促问题整改,对于评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办案单位和人员立行立改,不能马上整改的问题列出整改计划,切实发挥评查对案件质量的导向和引领作用,督促每位检察干警提高案件质量意识,对每一个案件都“把好质量关”,“守牢生命线”,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