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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自评报告

来源:陇南政法网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2-08-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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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委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自评报告

 

 

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和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动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按照《陇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陇财绩〔20222号)文件精神,我委成立了绩效自评小组,按照评价指标和标准,对2021平安建设工作经费1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市委政法委员会在市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县(区)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市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市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县(区)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市纪委监委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市委组织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市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市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和县(区)加强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陇南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县(区)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0)完成市委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概况。

陇南市委政法委内设8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政治部(队伍建设指导科)、综治督导科、基层社会治理科、维稳协调指导科、反邪教协调指导科、执法督导科(法治科)、宣传信息与技术管理科。下属事业单位2:陇南市综合治理中心、陇南市法学会。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陇南市委政法委编委核定编制35个,目前在编在职实有33人。其中行政12人,事业管理17人,工勤 4人。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加强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陇财绩20214号)规定,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办公室就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所有项目支出情况结合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工作。通过自评可以看出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所有项目支出都能够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和对应的绩效指标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和财务规定进行支付

纳入本次自评范围的单位有委机关和陇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陇南市法学会三个部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情况。

1、收入决算情况

2021度收入合计2008.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6.33万元,占收入总额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0%;事业性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0%;经营性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0%;其他收入2.25万元,占总收入额0.1%。

2、支出决算情况

2021度支出199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03万元(人员经费444.0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0万元),占支出总额25.23%;项目支出1494.49万元,占支出总额74.77%;经营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额0%。

)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主要原因:一是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障部分、医疗保险卫生健康支出和公积金住房保障部分因人员变动有所偏离二是年度发放的科学发展绩效奖金未列入预算;三是2021年度人员变动和正常增资等情况导致人员经费实际支出与预算有所偏离;四是因政法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致使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部分项目偏离预算绩效目标。对于以上等支出偏离年初预算的情况,我部门将严格照预算批复各分项找原因,结合年度实际开展和完成的工作实事求是地开展绩效评价,争取下一年度让预算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的偏离控制在最下的范围之内。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论。通过对2021年度单位整体收入支出进行对比,综合分析,最终确定绩效评价得分为94分,中共陇南市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2021年,本部门项目预算10个,其中3个由县区具体实施,市级将预算资金直接奖补至县区,我单位实施的7项、国债项目1个;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和预算项目支出8法学研究和交流、见义勇为工作经费、综治中心工作经费、平安建设工作经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政法智能化建设、雪亮工程)。当年财政拨款2006.3万元,全年支出1996.3万元,执行率99.5%通过自评,8个项目自评结果为:“优”。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和做法:通过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我们认为,绩效评价是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是检验资金使用合理性与效益性的有力措施,也是检验预算执行的重要依据,切实抓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有利于强化预算单位和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动绩效理念融入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从而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虽然在财政预算年度我部门能够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和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有效支出,但在具体开展工作和项目实施中确实存在一些特殊原因,致使工作结果与绩效目标的设定有所偏离,分析其原因一是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社会保障部分、医疗保险卫生健康支出和公积金住房保障部分因人员变动有所偏离二是年度发放的科学发展绩效奖金未列入预算;三是2021年度人员变动和正常增资等情况导致人员经费实际支出与预算有所偏离;四是因政法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致使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部分项目偏离预算绩效目标。对于以上等支出偏离年初预算的情况,我部门将严格照预算批复各分项找原因,结合年度实际开展和完成的工作实事求是地开展绩效评价,争取下一年度让预算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的偏离控制在最下的范围之内。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2021年度市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评分表

附表: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01.xls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