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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婚约结积怨 急立案速调解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06-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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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吴谦 卢双红)6月3日,陇南市西和县法院石峡人民法庭迅速立案,就地开庭,及时调解了一起婚姻财产纠纷案件。

经审理查明,西和县十里乡大庄村村民王某某与同乡张集村村民常某某,经人介绍于2012年农历2月订婚。订婚时,常某某向王某某家送彩礼34000元,买东西及其他财物11000元,共计45000元。2013年双方谈婚论嫁时,女方王某某悔婚约拒嫁。常某某父亲常某怕人财两空,遂多次到王某某家闹事,以自己腿脚不便为由赖在王某某家吃住滋事达半月之久,并要求王某某支付损失费10万元了事。王某某家不堪忍受,全家只能出门躲避。经乡、村两级及派出所多次进行调解未果。

6月3日上午,王某某经法律咨询后,将常某起诉到西和法院,石峡法庭立即受理该案,并于当日下午组织精干法官来到原告家中,邀请大庄村村委会成员对原被告的纠纷进行了当场调解。经办案法官耐心细致的对常某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分清了责任,化解了心结,通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常某当即承认错误,原告王某某也自愿返还被告常某彩礼及其他财务折价款共计49000元。至此,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认真调解下,一桩积怨甚深的案件得到及时化解。(陇南市西和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