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宕昌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陇南中院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5-10-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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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院,我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拿到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时,申请人眼眶泛红,对法官连连感谢。近日,宕昌县人民法院审监庭快速审查一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依法作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为面临家庭暴力风险的申请人筑起一道法律“防护网”,这也标志着该院在反对家庭暴力的司法实践中迈出了关键一步。


据悉,小张(化名)与小李(化名)结婚三年,今年8月,双方发生争执时小李对小张实施了殴打行为。小张报警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取证并依法向其丈夫小李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明确禁止其再对小张实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行为。此后,为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小张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收到申请后,迅速启动审查程序。承办法官仔细核对申请人小张提交的家庭暴力告诫书、医院诊断记录、受伤照片及报警回执,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于当日作出裁定:禁止小李对小张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小李骚扰、跟踪小张及其近亲属。同时向小张发放反家庭暴力告诫书。


裁定作出后,法院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也向小李说明如有违反裁定书的行为将面临的处罚后果。小李也对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感到后悔,并承诺不会再有对小张造成人身伤害的行为。同时为协调多方建立联动保护机制,承办法官向辖区派出所、居委会发放协助执行通知书,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落地见效。


这起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发出,不仅为身处困境的小张缓解了燃眉之急,更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它不仅是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有力保护,也是法院积极履行司法职责,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的具体体现。也打破了“家暴是家务事”的错误观念,以司法手段明确家庭暴力不是私事,而是必须制止的违法行为;同时为基层法院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实践样本,推动反家庭暴力工作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延伸。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受害者的‘定心丸’。”宕昌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对家庭暴力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家庭、平安社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