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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法院监察室开展案件质量督查工作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09-1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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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转”精神   督查案件质量 

西和县法院监察室开展案件质量督查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吴谦 李斌)为了进一步落实中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精神,更好地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陇南市西和县法院监察室转变工作作风和方式,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以提高案件质量,促进司法廉洁为目的,对本院2013年度550件民商事审判、执行案件进行了质量督查。

这次督查严格以程序法和实体法为依据,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的要求,坚持敢于揭短亮丑、敢于查摆、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按照“红红脸、出出汗”的要求查找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督查使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在督查中,共查出民商事案件普遍存在的问题10个类型;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普遍存在的问题6个类型;执行案件普遍存在的问题8个类型。

在督查案件时,坚持“八查八看”:一查审判程序,看是否存在违法审判的问题。二查案件证据,看是否存在不坚持以事实为依据裁判的问题。三查法律适用,看是否存在不依法裁判的问题。四查裁判结果,看是否存在司法不公的问题。五查裁判文书质量,看是否存在不辩法析理,裁判文书质量不高的问题。六查诉讼收费,看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七查司法作风,看是否存在司法不廉洁问题。八查社会效果,看是否存在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足的问题。

监察室针对查找出的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剖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整改的措施。经督查存在部分案件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审判人员责任心不强,对案件质量重视不够。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着“四管四不管”的现象。即:分管院长只管法律文书的签发,不管案件质量;庭长只管收、结案的数量,不管整个庭的案件质量;办案法官只管自己审结案件,完成任务,不管案件质量;书记员只管完成记录,不管案件质量。导致个别案件质量下降。为此,监察室要求:一是对案件质量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通过这次案件质量的督查,对案件质量较低的问题,应当引起各位院长、庭长、书记员的足够重视,形成人人重视案件质量,人人抓案件质量。并以数字法院网上办案为抓手,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为契机,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的建章立制为起点,充分发挥每个办案人员的职能作用,形成从院长到书记员人人抓案件质量的良好氛围,使该县法院的案件质量完全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二是各庭对出现的问题要逐案进行整改,在10月30日前整改完毕,监察室根据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今后,监察室将继续在落实“三转”上下功夫,把转变职能、突出主业放在首位,明确职责,明确任务,真正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按照中纪委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以高调务实的作风,敢于碰硬工作的态度,主动寻找案件线索,坚持有案必查,一查到底,从群众举报和评议中发现突出问题和重点对象,切实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腐败问题。(陇南市西和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