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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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陇南市西和县法院急当事人所急,及时调解裁决了一起因“疏忽大意”汇错钱款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15万元。
据了解,正月初八,春节长假后上班的第二天,西和县法院立案庭急匆匆走来了一男一女两名外地人,他们诉称,自己是从云南澄江县赶来的,系一家建筑公司的会计,过年前给西和籍农民工结账时,多汇了15万元现金,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请求法院尽快为其追回。西和县法院立即启动简易速裁程序,当即受理该案,考虑到当事人路途遥远,如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将会给当事人带来诸多不便,立案庭负责人立即与洛峪法庭庭长赶往何坝镇何坝村,找到三位农民工,并立即开庭调解。
经庭审查明,2014年初,何某某等三人在云南省澄江县一建筑工地干油漆工,2015年2月16日,建筑工地会计在网银转账时,因疏忽大意操作失误,给三被告多付了15万元。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最终何某某等三人同意全额返还多付的15万元。2月27日上午,办案法官带领双方当事人在银行办理了转账手续。(宋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