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6-08-17
阅读次数:
本网讯(通讯员 吴谦 谢晓东)2016年8月11日,陇南市西和县法院依法受理了宕昌县检察院因宕昌县水务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所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系西和县法院受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经审查,宕昌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宕昌县水务局作为河道采砂主管单位,2009年至2014年期间在对砂场的管理中,相关责任人超越职权,擅自降低河道采砂收费标准,与砂场签订协议,少收河道采砂管理费。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少收的管理费未被追回。证据显示除去相关砂场运费、外购成品砂石料及原砂成本,少收管理费总额达666万余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放任非法采砂行为给国家财政收入和资源保护造成损失。宕昌县检察院两次向宕昌县水务局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建议宕昌县水务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向采砂企业和个人收缴少收河道采砂管理费666万余元,宕昌县水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剩余356万元采砂管理费至今仍然未能追缴完毕。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西和县法院依法受理了该起行政公益诉讼案。(陇南市西和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