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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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覆大地,不封执行路
礼县法院执结一起积案
本网讯 寒冬腊月,冰雪覆盖着大地,但封不住执行干警辛勤耕作的执行田,近日,陇南市礼县法院积极行动,经多方努力执结一起十多年的积案。
事情还得从2003年说起。时值县政府对城关农贸市场进行改造建设,在承担拆迁牵头工作的礼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与拆迁户,即本案的被执行人余某某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前提下,将余某某位于拆迁范围内的60㎡铺面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农贸市场改建结束后,申请人杨某于2005年购买了所新建的铺面房屋两间,2008年1月,被执行人余某某以该两间铺面房屋为拆除前自家铺面原址为由强行侵占,从此杨、余双方为各自维权提起民事、行政诉讼。期间,余某将县政府、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礼县建设局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其强制拆除的房屋进行补偿。2010年6月,礼县法院作出行政判决,判令礼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按拆一平方米补一平方米的标准兑现余某60㎡房屋。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市场建设服务中心提出拆迁属于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且所建房屋已全部出售给他人,无房源可供执行为由而不予配合执行,余某某也以应补偿给自家的房屋未得到补偿为由而强占杨某所购买的房屋,从而案件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十多年来,县委、县政府牵头,城建、房管、市场服务中心等部门多次协商解决,部门领导换了一届又一届,但案件还是未能妥善解决,从而引起了双方当事人多次上访、缠访。
2016年7月19日,陇南市中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张彦平带领执行局长胡志英,亲自赴礼县研究执行该案的执行方案。到礼县法院后,召开了由礼县政法委书记主持,县政府常务县长出席,县法院、建设局、市场服务中心、城关镇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会议最终议定:由县建设局给被执行人余某某寻找同等面积的房屋,责令余某某腾出侵占的申请人杨某的铺面房屋。
2017年1月10日,陇南市中院执行局局长胡志英在大雪中再赴礼县,县法院院长后清瑞带领执行局人员,对该案进行收官之战,经过两天耐心细致的做大量执行调解工作,最终,被执行人余某某将其所侵占的房屋(已租赁)交付给了申请人,并补偿给申请人杨某4万元,且申请人杨某与原承租人重新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县城建局也给被执行人余某某找到了同等面积的房源,该案最终和解执行,使长达十多年的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申请人杨某和被执行人余某某最终握手言和。(陇南市礼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