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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两年拒赔钱 执行和解了争端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05-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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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谢晓东 唐国才)2017年5月15日,陇南市西和县法院成功和解执行一起多年未执结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2014年6月,刘某山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与王某贵乘坐的车辆相撞,致使王某贵右腿高位截瘫,法院判处刘某山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附带民事责任赔偿54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山未履行民事赔偿义务,王某贵于2015年6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刘某山在服刑,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执行。刘某山刑满释放后,王某贵申请恢复执行。      
 
因刘某山家庭经济状况一般,而又无其他收入,面对近似天文数字的执行标的束手无策,甚至有轻生的想法。他表示,“我们全家都是农民,一年也就两三万元的收入,实在不行我就再去坐牢,把牢底坐穿来还他们的债。再不行就只有以命抵债了”。申请人王某贵因在事故中右腿高位截肢,生活及行动极为不便,情绪异常低落,经常表示若被执行人不履行案款就要做出过激行为。为了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恶化,执行人员先后10余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做思想工作,耐心释法析理,经过执行人员不懈努力,刘某山承认了错误,并表示如果王某贵少要一点钱,自己筹措借点款,全家打工来还清这笔债务。考虑到2016年西和县法院已为王某贵申请司法救助8万元,执行人员又耐心的对王某贵做思想工作,王某贵表示也体谅对方的难处,愿意退让一步。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批次支付20万元的和解协议。一起多年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以和解方式结案,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稳定。(陇南市西和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