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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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审判职能 保护生态环境
成县法院集中审查涉及水污染整治案件21件
本网讯(通讯员 山军强)近日,陇南市成县法院对成县水务局申请执行的涉及犀牛江河道环境整治的非诉执行案件21件准予执行,有力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了生态环境修复。
2016年期间,王某等21人在未办理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在犀牛江河段安装采砂船采砂。成县水务局在责令拆除采砂船后依法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生效后,成县水务局依法向成县法院提起执行申请。
鉴于案件是河长制推行以来,成县加强河道污染治理,强化水生态修复的典型案件,成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党组书记、院长杨庚定为组长,党组成员、主管院长张奋雄,行政庭庭长山军强为成员的专案组,集中审查办理。
办案人员全面审查了案卷材料,通过约谈、电话核实等多种方法查清了案件事实,督促行政相对人主动履行处罚决定。经过审查,合议庭认为成县水务局申请执行的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全部准予执行,涉案标的110万元。当前,有部分行政相对人已主动履行了义务。
近年来,成县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有力保障了行政机关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打击了违法行为,为法治政府和美丽成县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陇南市成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