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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县法院一日内连续执结3案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8-04-2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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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宣传通告覆盖全城,执行攻势势如破竹。在总指挥部强有力的领导下,用强硬的执行措施、强大的宣传攻势,陇南市礼县法院执行局连续出击。4月24日,一日内连续执结3案,执行标的款13万元。
 
第一案:
 
申请执行人魏甲与被执行人魏乙系表兄妹关系。魏乙以承揽工程急需资金为由分两次向魏甲借款53000元,后陆续归还38000元,余款15000元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后魏甲诉至法院,本院判决被告魏乙归还原告魏甲借款15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魏乙以外出为由恶意规避、躲避执行。
 
第二案:
 
申请执行人魏甲与被执行人魏乙系表兄妹关系。2016年3月,魏甲承揽魏乙在天水市麦积区伯阳镇光缆工程架设工作,原告魏甲完工后,经结算工程款为24528元,催要工程欠款未果后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魏乙以外出为由恶意规避、躲避执行。(上述二案中为同一当事人)。
 
第三案:
 
申请执行人朱某与被执行人薛某因承揽费用发生纠纷,2011年双方约定,原告驾驶自己的挖机到被告位于礼县白关乡的金矿从事开采作业,同年9月,经双方核算被告应当支付原告承揽费用175000元,被告分两次在原来的欠条上重新署名确认上述债务,但一直未给付,后原告朱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以种种理由拒绝执行。4月22日,执行局工作人员将被执行人薛某传至法院,薛某以记账存在争议为由拒绝执行。
 
在上述三个案件中,被执行人以种种借口、理由,推诿、抵赖执行,导致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执行干警向他们讲述了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活动开展以来,各级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和任务、决心和力度,展示了督促执行通告,“百日行动”采取拘留措施的案例,郑重告诫他们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都将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在社会活动中处处受限、寸步难行。最后三案中的被执行人均履行了自己的法律义务,共计履行执行款13万余元。
 
连日来,礼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百日会战”执行工作,用前所未有的力度开展执行活动,同时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宣传舆论引导作用,配专人专车不间断赴城区、及辖区乡镇,在逢集日播放、张贴《礼县人民法院礼县人民检察院礼县公 安局关于敦促规避和抗拒执行人员依法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通告》。发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应承担的刑事责任》1000余份;同时充分发挥自媒体传播快,传播力强的特点,第一时间推送执行新闻,为执行工作做足、做强了打击拒执的社会舆论氛围,击溃了被执行人抵赖执行的心理防线,为执行工作的开展起到了重要积极作用。在“百日会战”全阶段,礼县法院将进一步发挥经验做法,促进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陇南市礼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