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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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赔偿法不容 强制拘留显法威
成县法院拘留拒不执行生效文书嫌犯
本网讯(通讯员 毕洁莹)5月8日,陇南市成县法院承办执行案件法官再次将被执行人张某某传唤到法院,通过释法悉理,向被执行人张某某讲解法律法规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文书的法律后果后,张某某仍然态度强硬,执迷不悟,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书规定的赔偿义务,并请求人民法院给他判刑,面对宁愿坐牢也不执行的张某某,主办法官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报院长决定后依法对张某某进行司法拘留。凸显人民法院在解决执行难的“百日会战”中的法律权威,敢于亮剑的执法态势,震慑“老赖”违法行为,警示了违法者将要付出的巨大成本。
被执行人张某某因受他人雇佣将建筑钢筋用自己三轮车运送至工地,在离工地不远处,因下水道塌陷,致使三轮车陷入渠中,原被告汪某某、张某某等人尽力推车未果,后改用他人车辆用钢丝绳牵引陷落车辆时,导致装钢筋车辆倾翻,使汪某某压倒在三轮车下受伤。汪某某受伤后,先后在成县人民医院、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医院治疗。进入诉讼程序后,依法判令张某某承担40%的过错责任,张某某不服,提出上诉,该案通过二审程序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张某某执迷不悟,一意孤行,并多次表态,请求人民法院判刑抵赔,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法律义务。
被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依法受到法律制裁,在办案过程中,法院党组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协调相关执法环节,及时调配执行局和法警队一线干警相互配合,上下联动;法警队数名干警任劳任怨,不辞辛苦,这是成县法院多部门联合办案的又一典型案例。团结奋进的成县法院,定能完成 “百日会战”,兑现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陇南市成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