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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8-08-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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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8月16日,陇南市西和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性质犯罪案件,刘某红、刘某龙、刘某飞、刘小某、刘彦某、刘某龙、刘某等7被告目无国法,倚仗家族、亲属势力横行乡里,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操纵闹事,随意殴打他人,强行索要财物,破坏选举秩序及交通秩序,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情节恶劣,均被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7年2月15日,西和县蒿林乡杜林村召开村委会换届选举大会,刘某红因对村委班子有意见,便伙同其子刘某龙在选举现场无理取闹,刘某红将原村委会大门扣子踏断,并将村委会办公椅搬至大门口,坐在椅子上叫骂,后又持木棍并扬言要将村支书等人打死,致使当天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无法正常举行。
 
2017年8月14日,陇南永浩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队技术人员在对蒿林乡杜林村村组道路按图纸正式放线期间,被告人刘某红、刘彦某、刘某龙等人以有林权地界纠纷为名无理阻拦、辱骂、推搡施工人员,后又在施工路面栽植树苗,并用树木、石块等将该施工路面封堵,阻止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及行人车辆通行,致使工程延误及村民、车辆等绕道而行,时间长达半年。
 
2018年2月22日,西和县蒿林乡杜林村给村民发放农药期间,被告人刘某龙、刘某飞、刘小某、刘某以未及时通知领取和未公开免去刘某红杜林村一社社长职务为由共同殴打王某,并对党员活动室内的办公用品肆意毁坏。后刘某红、刘彦某、刘某龙相继赶到,合力拳打脚踢王某,致王某昏倒在地。
 
扫黑除恶是党和国家针对当前社会治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此起案件的公开宣判,切实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西和县法院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上来,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力建设平安和谐西和。(陇南市西和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