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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口相劝攻克执行难 司法为民天寒人心暖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8-12-1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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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郑佳芝)近日,陇南市成县法院先予执行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防止了损失的扩大,真正践行了司法为民。
 
2016年8月,原告陈某某、岳某在成县鸡峰镇树林村硬化6道路,并雇佣被告韦某在工地干活。工程结束后,双方因工资结算发生矛盾,2017年12月,被告韦某、张某某等人多次阻拦原告将租用的施工设备运回。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原告向成县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了先予执行申请。
 
考虑到该案诉求的施工设备已在露天存放一年之久,若继续存放必将对设备造成损坏,不但不利于矛盾的解决,还会给双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于是,承办法官多次对被告方进行思想动员,设身处地为其分析利弊,被告方最终答应不再阻拦原告运回设备。2018年12月3日下午三时,民一庭庭长王斌生带领承办法官张文霞、书记员马小庆前往鸡峰镇树林村,进行先予执行。到现场后,新的状况又出现了,现场有二十多名群众对执行工作进行阻拦,他们情绪激动,执行现场气氛一度剑拔弩张。办案人先对阻拦群众的情绪进行了安抚,并耐心听取了他们的诉求,原来这些人当年受原告雇佣在工地上干活,其后原告拖欠工资至今,他们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阻拦。了解情况后,办案人立马向原告核实情况,并苦口婆心地在原告和阻拦群众之间作工作,力求找到最佳解决方案,保证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以实现。最终,原告岳某向被拖欠工资的民工逐一写下欠条,民工们对法院干警的帮助深表感谢,并不再阻拦执行工作的进行。此时夜幕已经降临,冬日的鸡峰山上寒冷彻骨,为尽快将设备运回,法院干警们用手机照明,帮助原告拆除设备、装车运回。
 
执行完毕时已是次日零点三十分,在现场长达十小时的干警们冻得瑟瑟发抖,但是他们无一人抱怨,因为案件终于得以执行,他们的心里更多的是欣慰和踏实。原告陈某某、岳某也感激地说“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让我们切实体会到了司法为民和公平正义”。(陇南市成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