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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当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妨害公务罪案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9-01-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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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暴力抗法 妨碍公务获刑
 
两当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妨害公务罪案
 
本网讯(通讯员 董高彦)近日,陇南市两当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张某强有期徒刑十一个月,陈某云有期徒刑七个月。判决现已生效,二人已交付执行刑罚。
 
2018年6月10日19时许,被告人张某强、陈某云与赵某红(另案处理)等人在两当县某KTV包厢内喝酒,后将包厢内一茶几玻璃桌面打碎,服务员前往协商赔偿未果后报警。两当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王某某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带领辅警雷某等前往处理。在调解过程中,被告人张某强、陈某云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并撕扯、殴打民警王某某,致其颜面多处软组织损伤,住院治疗。 
 
两当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强、陈某云共同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张某强、陈某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从重处罚。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主动赔偿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张某强、陈某云法律意识淡薄,酒后闹事,暴力抗法,一时冲动触犯《刑法》,当庭留下了悔恨的泪水,付出了沉重代价。作为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要以正当合法的方式处理事情。酒后行为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降低,极易滋事,尤其是醉酒后,行为几乎不受控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当前正值春节来临之际,劝戒大家不要过量饮酒,以免酒后滋事,以身试法。(陇南市两当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