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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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2月1日,时值年关,当事人金某来到陇南市西和县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印有“雷厉风行彰法威,公平高效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执行局负责人庞伟宏手中,并说道:“感谢西和县法院,感谢庞法官,让我深切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这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周某山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金某租赁费70000元,判决生效后周某山未按期履行支付义务。2018年9月,原告申请执行,西和县法院依法冻结划拨了周某山名下存款,但执行款项仍有缺口,被执行人表示确无力执行案款。执行法官向其说明拒不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迫于法威,近日,周某山将剩余案款全部履行完毕,至此这件租赁合同纠纷终于案结事了。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西和县法院执行法官的认可和褒扬,新的一年,西和县法院将继续践行“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宗旨,忠诚履职恪尽职守,全力攻坚执行难,让每个当事人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陇南市西和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