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陇南政法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8日 星期日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视窗

马剑勇担任审判长主审刑事案件 魏刚出庭支持公诉

来源:陇南政法委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19-08-28 阅读次数:621
字号:A A    颜色:
“现在开庭。请法警带被告人刘某某到庭。”8月26日上午9时,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剑勇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刘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刚出庭支持公诉。本案庭审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全程直播。此举为全市法院、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起到了示范和表率作用。


该案系一起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为泄私愤,烧死被害人伍某某、任某某。刘某某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犯罪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庭审过程中,马剑勇运用娴熟的庭审技巧,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有针对性地进行发问,举证、质证环环相扣,整个庭审过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繁简得当、层次分明、秩序井然,辩护人和检察员也充分发表了意见,庭审过程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鉴于案情重大,庭审持续2个多小时后,审判长马剑勇宣布休庭,案件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在庭审前即8月23日,市法院组织召开庭前会议,为确保该案顺利开庭奠定了扎实的程序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