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政法网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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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维护执行申请人合法权益不因疫情影响而拖延,切实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连日来,陇南市西和县法院执行局转换思路、调整策略,立足疫情防控关于防止人员聚集的要求,结合被执行人实际情况和案件特点,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短信等多种线上方式,针对性地分别对被执行人耐心劝诫,释法析理,取得连续执结五案的丰硕战果。
执行申请人万某某和被申请人王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2018年,万某某和王某某因感情不和经办案法官多次调解未果后判决离婚,两人育有一子,判决给万某某抚养,由王某某每年支付抚养款22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该判决送达生效至今,执行干警在告知本人应尽快履行义务,王某某拒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执行干警依法采取银行账户冻结程序,因疫情期间情况特殊不能上门执行,为保障万某某和其年幼孩子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告知,耐心阐述人情伦理及司法后果,最终王某某出于血浓于水的亲情和强大的法律效力的考虑,主动将执行款项履行,案件顺利执结。足不出户就维护了合法权益的申请人万某某对执行干警深表谢意。
民事无大小,执行申请人刘某和被申请人秦某林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19年因两人存在租赁合同纠纷协商未果诉至法庭,办案法官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主持调解,通过法官尽心尽责的利弊分析,两人达成调解协议,由秦某林一次性付给刘某33800元,逾期未给付,由向刘某承担10000元违约金,及案件受理费645元。被申请人秦某林在调解书生效后支付20000元,但拒绝支付剩余的23800元以及案件受理费,刘某申请法院执行,执行干警克服疫情影响,迅速立案执行,通过系统查询,依法冻结秦某林银行账户,在通过电话对其询问中,秦某林主动提出和刘某继续协商,最后两人各退一步,刘某只要求履行14300元,其余款项予以放弃。
案件执结后,刘某激动的在电话里对执行干警说到:“疫情无情法有情,真的非常感谢你们做的努力”其余三案通过冻结微信、线上联系约谈等方式顺利执结。执行工作是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的最后一道藩篱,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西和县法院在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不遗余力地克服实际困难,创新工作举措,推进审判执行,在疫情期间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有力彰显了司法为民理念,捍卫了法律威严!(西和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