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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法院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规定》

来源: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0-09-0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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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陇南市徽县法院组织召开司法警察大队学习培训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蔺富强主持会议,全体司法警察参加学习培训。
 
会上,蔺富强传达了省高院《关于组织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学习培训活动的通知》,带领干警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宣读了《徽县人民法院警务安全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规定》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出台,具有划时代意义,体现了国家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高度重视,也是司法警察正规化建设的需要。全体司法警察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规定》的学习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切实用《规定》指导自身工作;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照规定依法文明履职,规范司法警察队伍素质和队伍作风,提高司法警察的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三是要加强实战训练。按照工作需要什么就训练什么的原则,组织开展好实战化训练,切实提高履职本领,为审判执行工作正常开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