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中院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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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县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云上法庭”远程开庭审理被告人范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并当庭宣判。然而,庭审中却只听见被告人说话,被告人席上空无一人,究竟是怎么样的一场庭审呢?为什么会没有被告人呢?被告人范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将其实名办理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利。2020年10月,范某出售的中国银行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网络诈骗,致使多名被害人被骗共计278364.5元。庭审期间恰逢新冠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被告人范某取保候审且人在外省,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经与公诉机关沟通,并征求被告人的意见后,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启动 “云上法庭”开庭审理。审判人员、公诉人与被告人通过“出庭”小程序,“隔空”质证、认证,发表控辩意见,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庭审结束后,通过平台将电子笔录传送给被告人进行网上签名确认。随后,通过“云上法庭”对本案当庭宣判,被告人范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云上法庭”在线庭审、在线调解,线上预约后法官即通过云上呼叫短信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可通过电脑、手机终端参与庭审,支持当事人、代理人多人同时在线,当事人可在线举证质证,庭审笔录线上查阅审核,最大限度地减少诉讼参与人的出行和聚集,做到让当事人少跑腿,让信息快传递,有效确保了审判工作不停息,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为人民办实事的初心。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当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二、买卖、出借、出租银行卡、电话卡、个人身份信息等,都有可能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成为犯罪团伙的帮凶,甚至有可能涉嫌犯罪。
三、希望广大公民时刻保持警惕意识,增强法律意识,保护好个人隐私,不要被所谓“高价收卡”冲昏头脑,切勿被蝇头小利迷惑双眼。
陇南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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