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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法院开展“陇原风暴·陇南飓风”执行行动

来源: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3-04-2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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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宣布,‘陇原风暴’执行行动现在开始!”随着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中明一声令下,全省法院“陇原风暴”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帷幕。陇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建军及在家党组成员,执行局、法警队全体干警在陇南分会场参加启动仪式。会议结束后,陇南两级法院迅速反应、立即部署,以实际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陇南中院


陇南中院办理的申请执行人某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某金属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未履行的情况下,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同时传唤了被执行人到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告知已冻结账户情况,如拒不履行,将采取进一步措施。经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如被执行人即时付清欠款,愿意放弃本案欠款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当日即付清了所有欠款,法院对冻结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予以解除,该案顺利执结。及时兑现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又保障了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经营,进一步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宕昌县法院


宕昌县法院组织召开“陇原风暴”执行行动部署会,会后执行干警分成四个执行小组立即分头行动。第一小组在执行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和法律威慑,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漆某返还了彩礼12万元及价值2.85余万元的四金首饰,该案全部执行完毕。其余三组执行干警紧锣密鼓的对前期已经传唤但拒不到庭和无法联系的被执行人进行突击寻找和蹲守,成功对被执行人5人进行了拘传,对1人实施了拘留。


康县法院


康县法院按照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法院开展“陇原风暴”执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对各办案团队承办的案件进行梳理,由领导进行包案,确定案件具体负责人,责任到人。自动员部署活动开始,共计向13人发出预拘留通知书,查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3万余元,启动房产评估1件,执行完毕5案,其中2案为涉农民工工资案件。通过一案一账户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款12笔,支付金额25.58余万元,有效将生效法律文书兑换为胜诉当事人手里的真金白银。


西和县法院


西和县法院举行“陇原风暴”执行行动誓师大会,大会现场,全体执行干警严阵以待、整装待发。会后全体执行干警按照原定计划分组奔赴执行现场。第一执行小组前往十里镇仁义村,执行何某申请杜某物权纠纷案件,执行法官现场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第二执行小组赶赴何坝镇杨尧村,寻找被执行人杨某。第三执行小组到兴隆镇茨峪村,顺利执结王某喜申请王某荣排除妨害纠纷案件。